某银行高管夏某在离职后仍然以银行名义高息放贷,被公诉机关指控诈骗1700余万元。新京报记者今日从北京市三中院获悉,夏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据介绍,法院认定夏某骗取被害人冯某、牟某等9人共计人民币2800余万元,截至案发尚有人民币1700余万元未归还。
夏某曾是某信用卡中心的女高管,2011年辞职后开了一家奢侈品店,但生意一直不好,主要以高息放贷等方式赚钱。
法院介绍,高某借助高管的工作经历,辞职后仍自称是信用卡中心的高管、认识许多银行高层管理人员,骗取了亲友的信任。夏某称可以通过其本人的身份购买某银行内部理财,稳赚不赔,承诺的利息从45天10%、3个月15%到年息20%不等。初期其承诺的高息按时返息,到期返本,逐渐获得被害人信任,后以需要更多投资为由,让被害人加大投入。最后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各投资人的本息。在涉案4年的时间里,其共吸收被害人的投资款2800余万,截至案发共有1700余万元的缺口。据其交代,钱款均已挥霍。
多名受害人说,认识夏某的时候她在该银行做负责理财的高管,所以相信她能做高息返利的理财项目,才放心地把钱交给了她。刚开始大家还能收到10%左右的利息,但后来夏某以自己不在北京或财务做账需要时间等理由,到期不给还款,债主们才发现她在澳门赌博,于是报警。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夏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以惩处,故依法判处被告人夏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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