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法治
  • 民声
  • 民意
  • 生活
  • 城乡
  • 环保
  • 社会
  • 教育
  • 聚焦
  • 万象
  • 奇闻
  • 培训
  • 职场
  • 各地
  • 论坛
  • 军事
  • 环球
  • 台海
  • 食品
  • 汽车
  • 科技
  • 图片
  • 健康
  • 旅游
  • 财经
  • 房产
  • 文化
  • 视频
  • 感动瞬间
  • 社会焦点

民生

  • 数百家媒体聚焦小宇泽交通事故案 ——法律专家呼吁急需突破案件执行难瓶颈
  • 品质赢天下.唐昱筑万家
  • 安徽涡阳县中医院.“中国镇痛周举办“义诊活动
  • 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人民干好这件头等大事
  •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政策再延长!
  • 扛稳保障粮食和能源安全责任 为稳经济大盘稳物价提供坚实支撑

生活

  • 第二届时代英杰影像艺术节在京举行
  • 李笑天丨“时代英杰影像艺术展” 标志创意札记
  • 首届时代英杰肖像摄影艺术节在京举行——镜头下的白领精英形象纪录花絮
  • 法治民声网祝大家腊八节合家团圆 幸福快乐!
  • 第十一期时代英杰企业家商务俱乐部在京举行 ​
  • 端午20多种不同叫法你知道几种?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伤害的公司有责任

日期:2021-08-20 12:48:29 
分享:

有些人的工作是在室外进行的,比如司机等,而室外的车辆很多,难免会因为一些原因发生事故,那么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伤害的公司有责任吗?


民法上有一个理论叫“雇主责任”,即劳动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致人损害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劳动者因自身过错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损害的情况,是否适用这一原理,由用人单位(或雇主)来承担侵权责任呢?焦点问题在于,劳动者上下班的行为是否属于执行工作职务?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版权所有:法治民声网  投稿热线;18310192369 网址:www.chinafanfuyuqing.com

备案号:京ICP备20026130号-1指导单位:北京天道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