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跳槽到下一家公司,都会有1-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期间,困扰员工的问题,就是工资的计算问题。那么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是如何规定的,试用期的工资怎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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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是如何规定的,试用期的工资怎么发放?
对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在《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限制,
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不得低于当地低工资标准。
所谓工资概念是包括各种补贴的,但对于低工资的计算不包括补贴。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低工资标准。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4条: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
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不得因试用期的身份而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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