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期食品是指即将到达保质期但仍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具体来说,临期食品的界定标准根据食品的保质期长短有所不同:
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食品,临期期限为到期前的45天。
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食品,临期期限为到期前的30天。
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食品,临期期限为到期前的20天。
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食品,临期期限为到期前的10天。
保质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食品,临期期限为到期前的2天。
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食品,临期期限为到期前的1天。
此外,对于国家有关标准允许不标明保质期的食品,不设临期期限。
临期食品的销售规定和法律责任
销售临期食品时,经营者应当明确告知顾客并单独出售。尽管临期食品仍在保质期内,属于安全食品的范围,可以销售,但经营者有义务确保消费者在购买时充分了解产品的实际情况。如果经营者未明确告知消费者食品为临期食品或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可能会面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设备等,并可能被处以罚款或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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